我是再婚,我的小孩我抚养,妻子的小孩是男方抚养,我们能再生育吗?
匿名用户 2012-10-24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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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与计划生育露堡厘条例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然惠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舞碗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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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是不能的,你已生育过一子,你妻子也生育过一子,所以你们都不可以生了。想生就要罚款了。
不能,因为你和你妻子每人都有一个生育指标,你们都有自己的孩子是不可以再生的,除非你妻子没有生育过,那么她就有一个生育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