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连续工作九年零五个月,年底合同到期,单位不和我继续鉴定合同,九年都没要过年休假,单位怎么赔
匿名用户 2015-12-15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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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已经不能再要求赔偿了,劳动纠纷的悼竖仲裁时效是1年,超过1年的劳动局不受理。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佳征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昌掏常年休假天数。3、到新单位后,依据条例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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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休年假; 2、年假天数给3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