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的是这次事故的责任在谁?幼儿园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应该做何赔偿?谢谢!?

我四周岁的女儿(小班)当天中午在幼儿园午休室准备午休时,自己脱裤子时不慎摔倒,鼻梁正好磕在小床的横梁上,造成鼻骨骨折,表皮撕裂约一厘米,当时她的老师正在隔壁房间给其他小朋友脱衣服.老师发现后即送医院进行处理,并通知了我们家长.经医生诊断后要求住院一周,施行全身麻醉进行鼻骨复位术及表皮缝合四针.住院期间,幼儿园老师及领导前来探望,表明医疗费用可以商量.孩子出院后,我们家长向幼儿园询问此事,他们的回答是:孩子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不完全是幼儿园的责任,他们只承担一半的医疗费用.
匿名用户    2010-11-23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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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意外不完全是幼儿园的责任,当时老师管理上有疏忽缘查,我想幼儿园责任更大一些。而不是各担50%责任。贵做菜可对医寸今药费、住院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等主张按责任大小赔偿。

藏弘业_xwbM   2010-11-23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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