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男方名登记购买,因未交房无房产证),去年离婚时未分割,现拟给女方,如何办理更名手续?

购房登记为男方名字,房款已全额支付,开发商还未交房,所以暂无法办理房产证。 一、可否共同到公证处公证后更名?还是需要别的什么部门出具相关文件才能更名? 二、能否把购房登记名变更为女方名字?如果不能改变购房登记名,是否得等交房后办理房产证时才能变更为女方的名字? 求详解!
匿名用户    2012-03-20 23:27    

推荐回答

可以区公证处,对该房产以后的权属进行协议约定。

匿名用户   2012-03-21 11:06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协商解决

匿名用户    2012-03-22 12:23

1、你说的情况可以咨询房产商,一般房产商可以办理更名,但是一般房产商不愿意。 2、如果不是必须分割的话,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做夫妻财产见证,确认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 专业离婚家庭律师,欢迎电话或者QQ免费咨询,涉及法律解决方案设计的,建议面谈。

匿名用户    2012-03-21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