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1年10月离婚的,有个儿子当时还没到5岁离婚协议上是

你好,我是2011年10月离婚的,有个儿子当时还没到5岁。离婚协议上是小孩的学费,医疗费用等一切都一人承担一半,生活费每个月600。儿子上小学一年级,我把他送到当地最好的学校,学费很高,一年22000元,请问:像这样在儿子的学费上,我能要求一人付一半吗?
凤凌青_lqsl    2014-09-28 10:26    

满意回答

如果协议上面寸灿写的有学费一人一半的话,那么你是有权利要求竞丛孩子的父亲付一半的学费的。不过你也得考虑一下父方有没有承担一半费用的能力,如果真的没有这个能力的话概震悼,也是白搭啊!

颜俊晤_5XDQ   2014-09-28 10:55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