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患精神病,结婚前只说其有病 婚后7年每年复发二、三次不等,不吵不打人,婚后双方育有两女儿

如今又复发比较严重进医院住院治疗,家庭开支及医药费都是男方父母支撑,男女双方感情和睦,病情好时,男方做事挣钱。其父母均60岁,今年男方由女方照顾,钱由父母出,男方年龄35岁,女方年龄33岁,小孩大的6岁小的3岁。女方觉得压力大,太累,不知何年是个头?女方想结束婚姻,婚姻是否无效?法院怎么怕判?小孩归谁抚养?
让彦灵_HnPO    2011-10-1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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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病情 ,男方属于过错方。男方有病,孩子判给女方的几率大些

娄子璇_p6IJ   2011-10-1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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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可以离婚的,但孩子都是应该由没病的一方抚养的,而且男方也不可能给 抚养费 的。

尉庄丽_YGPs    2011-10-13 15:57

这种情况啊,估计离婚是 肯定 能离婚的,但是孩子还太小啦,以后你怎么生活啊,最好找个保姆吧,减轻一下负担。轻微的病可以治愈的,没那么悲观啊!

朱子爱_I3tV    2011-10-13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