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西省,我已离婚,婚前有两个小孩都判给前妻了,现在我再婚女方无生育过,请问我们可以再生一个吗…
匿名用户 2012-08-20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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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最某毯笨的思想去想问题————女方没有生育过,而女方遮贸糟又和你结婚,不允许生育不就是剥夺了女方的生育权利吗。夫妻双方,有一方没有生育过的,可以生府半育。即便是孩子判给了你,也不能不多女方的生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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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生育,只不过生下要罚款的。
你可以要一个,就是要讨罚款,应该可以
因为你已经生了两个了,如果在生的话,属于超生,他不会给你盖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