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证是做在父亲名下,房子大儿子造的小儿子也要来占一个份额

奶奶有两幢老房子,70年代的房子未做土地使用证,父亲把一幢拆了重新建房(原房屋面积90平方)一幢分给了小儿子,父亲没能力建房,大儿子出钱造了房子(原房屋面积90平方扩建成120平方)!小儿子当时说是一起造,但是没有出钱,后面大儿子向小儿子拿造房子的钱,小儿子以各种理由推脱了!后面房子造完了,小儿子也没出一分钱!然后农村土地使用证做在父亲名下!兄弟两个和父亲户口未各自立户!三年过去了,小儿子要结婚了,以农村地基批不下来,还有土地证在父亲名下为由一定要说这个房子他也有份!一定要住进来!但是分家协议上写过宅基地上所建新房归大儿子所有!这个小儿子有理吗?应该怎么办?
齐耳1314    2015-07-10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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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协议已经约定了,没有小儿子的份额了。

涂梓童_APGJ   2015-07-1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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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有分家协议就是你的

匿名用户    2015-07-10 10:25

按道理说是有小儿子的份的 毕竟是父亲名下的 如果他要说有他的份 那也没办法 只能给他点好处了 如果不想给他就走法院吧 那个比较直接

匿名用户    2015-07-10 10:23

没理

匿名用户    2015-07-10 10:18

没有理,因为建房子他一点钱都没出

匿名用户    2015-07-10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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