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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楼上所说,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的那一份耻惑叨母抽洞亲没有权利处分。母亲的那一半,如果立遗嘱并且公证过,就可以全给大儿子。并且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其他遗嘱不能对抗公证遗嘱。父亲的那一份,是由母亲和儿子共同继承。这里面母亲可以取得的份额也可以在遗嘱中说明给大儿子。以上,参照继承法第十条和第二十六条。 然后,刚才提到老人是由大儿子照顾,也就是大儿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这样的情况下,给大儿子多分或者全给都是合法的。退一步讲,老之密人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别人无权干涉,就算是儿子也一样。所以他不同意就让他不同意去吧。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说的是什么来着。 基本就是这样,要是还有问题请继续追问。 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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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父亲所占有的份额,父亲去世后母亲和子女都有份额,现在母亲想处理整个房子是没有这个权利的,母亲只能处理自己所享有的部分,从法律不征求其他人意见,独自处理全部房产是行不通的。
她可以把她的一半赠与她大儿子,公证后,能过户给她大儿子。 她如果把她的一半写遗书,公证后,要等她去世后才能过户给她大儿子,继承遗产不能在老人在世时继承。 (阅读后,请采纳。如有不明处可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