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私立幼儿园工作,单位要求提前三个月递辞职申请,我五月底递的辞职信,因为一直没有合适的人交接

我在一私立幼儿园工作,单位要求提前三个月递辞职申请,我五月底递的辞职信,因为一直没有合适的人交接,所以呆到九月底才走,发工资时找各种借口扣了工资,刚怎么办?(在职期间因为班里退园了小朋友所以当月就被扣200/人,虽然老板讲是说好的制度,但我觉的不公平;因为是蒙氏园,在职期间还要每月扣除两百块的教具培训费,号称扣一年,干满三年才把扣的培训费发给我们,觉得有诸多不公平之处才辞职的)
匿名用户    2015-10-29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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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30天时间到了,无论单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劳动者都可以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掏常次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旧司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絮葛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仲若薇_FCK7   2015-11-0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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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得了解清楚啊

l3_wingsivan    2015-10-29 23:24

去劳动局告吧,这种人就是拿你当软柿子。不采取措施怎么行

匿名用户    2015-10-29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