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一年,现有一个几个月的小孩,请问小孩归谁抚养
匿名用户 2007-07-15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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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女方的权益,《婚姻法》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应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况的,可随父生糟刺虏活:一是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二是母方有抚养条件不稼垃尽抚养义务洞宰的;三是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按照你的情况,如果你暂时不想离婚,那么你老公是无法提出离婚的,只要你不提出来。由于你的孩子还在哺乳期内,所以孩子一般是随母亲生活的,除非你确实养不活孩子,才会由父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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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要有那么多这样或者那样的疑惑,是否想与你离婚不是你想想的,或者直接问对方是否愿意继续生活,如果你们真的有感情,就好好经营,不要让这样的境况持续下去,好吗。至于最后实在逼不得已要离婚,你觉得你会把孩子交给一个对你都不负责的男人吗?所以说不要继续担心,你要做的就是好好带孩子,最好找个工作维持一下,...
会判给男方抚养.
你没有没有能力抚养 法官会判给男方抚养
哺乳期(2岁)是归女方抚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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