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半年,我们仅有一处共同房产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协议写明房子过户当天给女方

万块钱,但是到现在都没给,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或者房租和抚养权重新分割!应该怎么办理!跪求!跪求!
匿名用户    2014-12-12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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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凭离异协议,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本锈金厘地法院法院,起诉对方,逼灿要求对方履行离异协实惠议。同时主张赔偿和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

cobra801sohu   2014-12-13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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