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过期未与我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提出辞职,单位不按每满一年工龄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我已工

作满四年,工资标准为2200元,单位应付我四个月补偿金8800,单位却说我自已主动辞职,只付我3500元补偿金,请问我单位这样做是否违返了劳动合法?
匿名用户    2014-11-24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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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的,除非确实你本人辞职否则仍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有疑问,可以在工作时间来电本律师

匿名用户    2014-11-24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