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男方要求房产在孩子满18周岁时过户到孩子名下,女方等于什么都没有,这样合理吗?

他的理由是,房产是婚前他自己置办的,虽然现在是女方名下也没用。如果房产归女方和女儿所有,在女方再婚时就必须放弃该财产。我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5-11-28 14:39    

推荐回答

住房登记在女方名下沃岩,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过户给女方,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女方有一半权益, 女方可以拒绝男方斯浅的要求, 男方婚前实际出资购房,可以凭出资证明,主张对女方债权,要求还钱。就是说女方想得到一半产权,需要支付给男方他相报吴婚前出资款的一半,这个法律支持。

cobra801sohu   2015-11-28 15:25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你好!不合理,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协议,依法判决。如果对我的解答还算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好评吧,有什么法律问题还可以进我的法律工作室找我咨询,您的肯定是对我的最大鼓励!

匿名用户    2015-11-28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