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 本人7月23号上午10点左右在上海浦东新区上南路和三林路上由北向南正常行使,一个小孩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本人7月23号上午10点左右在上海浦东新区上南路和三林路上由北向南正常行使,一个小孩驾驶一辆大型电瓶车径斜逆道快速行使过来,本人在正常行使的路上看到,就急速刹车制动.在车子完全制动的情况下,小孩驾驶的电瓶车在没采取制动的情况下,不知道是吓的还是傻了,径直的撞向我的大型货车.结果导致我的车前保险杠和几个前车灯不同程度的损坏..........这些都是次要的,万幸小孩没有出现大的事故,只是简单的擦伤.......当时我就报了120,110......很多行人都观看到.我把小孩扶起来问有没受伤,小孩还回答没事........等到警察到一后,小孩的父母也赶到了,他们要去医院检查检查身体.就离开了,我的货车也就被暂扣到了警察指定的事故停车场.在康杉路上476号,由于周末的原因,礼拜一交警才上班,只能等待处理.........由于信息不通,也联系不上小孩. 到了礼拜一的早上,处理基本定性.由于非机动车在事故中处于弱者,基本的赔偿都由我们承担,小孩的医药费用,电瓶车的赔偿.......等等都由我们承担.下午小孩父亲说小孩在东方医院住院,我们来到医院看望.在医院查询后,从1楼到5楼都没看到小孩.........之后我们又到事故地方寻找,知道他家住在附近......在一个事故目击者的指引下来到小孩他父亲的鸡公煲的饭店里.......看望小孩.小孩也在家里,问了他的一些基本情况.........都很正常. 可是小孩的父亲一直都不配合,警察也在劝导,叫他签字.小孩的父亲基本不理会,借故离开.打电话说我们骚扰他,之后关机. 现在我存在的原因是小孩的父亲拒绝在警察的调解书上签字,所以我的车就提不出来.现在我在积极配合他处理事故.他现在还是不愿意签字........向这样的事故我该怎么去解决, 有知道的请指教...........谢谢!!!
匿名用户    2011-07-26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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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7.23温州动车事故已经过去6天了,28日事故初步定断为是由于温州南站信号设备在设计上存在严重缺陷,遭雷击发生故障后,导致本应显示为红灯的区间信号机错误显示为绿灯。而据介绍,存在设计缺陷的信号设备由北京一家研究设计院设计,2009年9月28日投入使用。而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也于昨天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死伤者及家属的道歉信》。 事情一惊发布,设计院门口围堵一群媒体记者,可能是迫于舆论的压力,设计院方宣布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田振辉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持续20分钟左右。以下为问答内容: 问:道歉信上说会承担责任,接受应得的处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处理。这句话怎么解释? 答:道歉这件事,只能说是表一个态度,我们公司作为中央企业的一个下属单位,本着对社会公众负责的态度,作为甬温线的信号设计单位之一,我们不回避问题。 问:你的意思是说责任可能不在你们吗? 答:具体原因还在调查当中,作为建设单位之一,具体结果还没出来,不好说。 问:为什么要发布道歉信? 答:我们毕竟是作为建设设计单位之一。 问:安路生说,存在严重缺陷,是什么缺陷? 答:我不太懂技术,信号系统涉及的很多,还需要等国务院进一步调查。 问:出问题的信号系统是不是你们设计的? 答:这种具体问题,还需要技术人员回答,我不太好说。 问:你们为动车提供了哪些型号的信号系统? 答:这个你们可以从网上查。 问:你们和铁道部是什么关系? 答:这个不好说。 问:你们为什么要开这个记者招待会呢? 答:我们也不知道,看天气太热,你们站在外面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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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7-29 10:40

理解,支持你!

母婴用户548939560    2011-07-26 10:09

等,15天过后,交警只好放车

贺敏才_k9Fi    2011-07-26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