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计划生育局:您好,我离婚前曾与前妻合法生育双胞胎女儿,后因家庭矛盾分手,我与前妻各自抚养一个

女儿跟爷爷奶奶生活。零八年,我与现任妻子再婚,新组合家庭无子女,妻子是初婚未育,但当地计生部门不准我们生育子女,说是违反山东计划生育规定。我与妻子感情很好,但结婚四年了,却不能生育孩子,引起家庭矛盾,请问为什么要限制未生育女性的生育权,导致新的社会矛盾,这是我们和谐社会的耻辱
匿名用户    2011-11-23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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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揭叹山东计划生育规定比较严队崭厉一点吧,通常再婚夫妇可报捆殊以继续生育

匿名用户   2011-11-2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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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自己百度一下你们省的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也可以直接去省卫生厅网站上查询,如果符合要求就可以生。

呼玉珂_fGqX    2011-11-24 15:56

哎、、兄弟,忍忍吧,计划生育是俺们国家的国策

匿名用户    2011-11-24 15:47

问题归于简单:有钱,交得起罚款,生吧!

匿名用户    2011-11-24 00:27

因为你们已经够两个了

覃思萱    2011-11-23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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