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1年最新工伤赔偿条例规定工伤十级辞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十个月的统筹地区平均工资还是八个月的…
匿名用户 2012-05-02 10:10
推荐回答
到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当地标准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基府印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侨则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贸金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的,2011年7月1日起,按以下标准享受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按上述规定计发的标准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十级8个月,医疗补助金是十级4个月。 1.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十级4个月(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也就是济南2011年平均工资,这个数据暂时还没出来,估计得下半年出来); 2.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十级8个月(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