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意外事故的赔偿

我孩子五岁上幼儿园中班 课间活动时 无意将以女孩撞倒 造成女孩肘部骨折 需要手术治疗 请问 该事件中应该怎样进行责任划分 应该由谁来承担多少的赔偿责任
匿名用户    2010-07-20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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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定上,适用学校的过错推定责任。意思就是,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吉露他们做到了管理、保护、督导等义务,那学校就负责赔偿,如果学校能证明他们确实做到前述义务,那么就由你们家长负责,依据是侵权法38条 其实,幼儿园肯定证明不了做到了上述义务,要梅它是起诉勒耻遮你们几乎输不了

依英秀_mLmi   2010-07-21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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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责任由你和学校承担

问又夏_fJ8n    2010-07-21 06:32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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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7-21 00:07

虽然是故意造成伤害的,但主要责任还是在于你的儿子,那主要赔偿就是你啊! 你应该和那个女孩的家属好好谈谈

匿名用户    2010-07-21 00:01

发的让他更容易

匿名用户    2010-07-20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