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孩在学校玩耍,A生先动手推搡,B生还手导致A生跌倒手腕错位 请问B生有责任吗?学校有责任吗?
母婴用户483264666_OtEE 2012-10-08 20:23
满意回答
由B生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学校没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无民行倘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饥倘事行为能力凡殊愿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这是特殊侵权 如果B未满十周岁并且是在上学期间,并且学校不能证明尽到了管理职责的,那么理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
法律系同志?B生应该有0 0学校应该也有责任-,-都没人看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