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为六个月,债权人在债务履行届满后五个月向债务人起诉一个月后还没有判决,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是否已

匿名用户    2006-06-06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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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又涉及到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过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后,这时就没有保证期间的问题,就转化成为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婚称倘来保护债权人利益。因为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当权利人在除斥期间内提出权利请求的,这时除斥期间就没有意义了。 还是举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甲欠乙500万,约定2006年3月1日还款2,丙为一般保怠愿证人。后甲到期未还。乙于2006年8月1日诉甲,11月1日判决 生效,乙胜诉;甲无财产,执行未果。那么此时乙最晚到什么时候请求丙承当责任呢,否则乙对丙的权利不受法律保护。最晚应该涌趋到2008年11月1日。这时可以看到提起诉讼后,保证期间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从而转化成保证合同(或债务)的诉讼时效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匿名用户   2006-06-07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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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已经在诉讼过程之中,不必担心保证期问题。

詹春柔    2006-06-06 23:35

诉讼时效中断,不用担心。

乐正觅柔    2006-06-06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