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幼儿园主副分离方面的政策

请法律专业人士帮忙指点一下,我的单位是河南省国资委下属企业集团一个一级公司的幼儿园,现在总公司提出要主副分离,我想知道的是公司对我们有什么义务,我们能从哪些方面争取最大的利益。比如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各个方面,请详细说明 还有就是如果幼儿园所有职工都不同意分离方案,公司能单方面解除我们的劳动合同吗?
匿名用户    2009-06-11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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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国有企业办幼儿园退休教师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龙政综〔2006〕441号 -------------------------------------------------------------------------------- 市直有关单位,苦卜有关企业(留守处): 为落实市政府第70次市长办公会议关于解决市属国有企业幼儿园退休教师待遇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待遇的对象。2005年12月31日前在市属国有企业办幼儿园教师岗位退休(含企业内部退养)、国家正式干部身份(第一学历为中专及以上或民办教师转正后调入企业幼儿园任教)、退休时国有身份尚未置换的幼儿园退休教师。 二、落实待遇的标准。参照省解决分离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的办法予以补助,即高敲按列入地方教育部门管理同类人员退休金与国有企业幼儿园退休教师退休金之差额予以补助。 三、补助资金的筹措渠道。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正常运营的国有参股企业,其国有股红利足以支付本企业退休幼儿园教师补助金的,从国有股红利中予以支付;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虽正常运营但国有股红利难以支付本企业退休幼儿园退休教师补助金的非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关闭司射府破产企业,其退休幼儿园教师的补助金由市财政解决,经费从教育费附加中支付。 在龙岩辖区内已经实施破产、资产已移交地方管理的中央、省属企业参照市属企业办幼儿园退休教师政策执行;在龙岩辖区内正常营运的中央、省属企业可参照市属企业办幼儿园退休教师的政策执行,所需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 四、补助资金的发放。本通知从2007年1月开始执行,补助资金每半年由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或国有股出资人核拨至市劳动社保公司,再由劳动社保公司按月代发至个人。 市经贸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上述政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核实工作,确保人员、补助金额无误。

匿名用户   2009-06-11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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