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本人夫妻双方都是广东珠海农村户口,在2005生第二胎。第一胎是女儿,由于差四个月未够间隔,计划生育部门向我征收社会抚养费。请问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后以前的抚养费是否可以免收。
匿名用户    2009-02-04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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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条例》在09年1月1日施行,对于耀哑发生在条例生效前的事实,法律一般是不发生追神截务局源溯力的。所以你的情况不可免受.

西门海瑶_DdOd   2009-02-1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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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不可以

匿名用户    2009-02-15 22:50

我的和你一样,你是怎么解决的,求达人们帮忙

匿名用户    2009-02-0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