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七个月他要开除我要不要赔偿我
匿名用户 2015-09-23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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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理由,也未支亲院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可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每工作一年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支付你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N;如未提前1个月通知用顿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哑狗之也无需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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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也没有,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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