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离婚了,他一直没有执行法庭的判决书给我小孩的生活费,他现在找到一人了,我应该怎么…
匿名用户 2013-05-28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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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西南民族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针对你的情况,我们作出如下答复(学生意见,仅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究电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九十二条对财产保全作了明确规定。即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裁瓦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出以上答复,希望能帮助到你,如金认件果你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欢迎致电:028-8570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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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按你说的情况 法院只是通知他要执行 但没有强制执行!那着你的判决书找法院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 一,二百二十 二,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强制执行的对象可以为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而且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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