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女方带着一周岁半的小孩出走了,且她把小孩全托人照管 这样离婚小孩可以判给男方吗?谢谢

匿名用户    2012-10-1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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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认为跟随母亲比较方便照顾孩子,这种说法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但这不是绝对的。 把孩子判给哪一方抚养最根本的依据是,跟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母亲把这样小的孩子全托给他人照管,显然是不妥的行为,可以依此认为她不能、不愿或没有责任心照顾孩子,这是对判给男方有利的方面。...同时,男方最好还能证明自己在经济、时间、照顾孩子的人手等方面更优于女方的条件,孩子以前跟随哪方或哪方父母生活也是考量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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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若云_YTwr    2012-10-14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