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公立幼儿园工作,园长是正是的,我辞职,他说扣我一个月工资
匿名用户 2016-07-09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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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贪污,但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没有按照规定一次性结清劳动者所有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险编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扬蔑刺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耗件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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