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打工七年,三年后跟了老板,他对我很好,去年才知道他有老婆小孩,现在我都没见过他老婆

在去年的时候,他又在工厂找了个女孩,我实在不能忍受,去年打了一架,在派出所跟他解除了劳动合同,他按劳动法给了我经济补偿,我又找一个男朋友,后来,他又来求我,让我帮他,我又心软,甩了男友又转回来跟他,这样我们又在一起了,但从那以后,我们的感情变质了,但他要我给他做事,我对他感情也比较深,他说他跟那个女孩基本上都不说什么话,我信了,我们很多时候还是挺好的,前几个月,我回家了一趟,那女孩又来找我,我知道了他们的事,我不能容忍,我们又打了一架,搞到派出所他赔了我医药费,我不甘心,我要分手,我让他给我补偿精神,青春费,这合理吗?
匿名用户    2013-10-24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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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不是法律规定赔偿项目

匿名用户    2014-02-19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