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有一小孩,男方提出分手,该怎么办?请帮帮我
匿名用户 2007-03-15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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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们不是正常的婚姻关系,所以对女方来说,是没有任何赔偿的。但由于孩子应由女方抚养,所以,你可以向法院恨耻提出申请要求男方给予小孩的抚唉眨最养狼径费、营养费。如果我没记错的,孩子应该是要另一方抚养到18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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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同居几年了。如果超过一定年限就可视为构成婚姻事实。自然有婚姻关系。 ---------补充
顶楼上的。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提出分手需经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小孩刚8个月处于哺乳期,应当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