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幼儿园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吗?
匿名用户 2010-05-2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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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释: (1)直白的解释: 共用部位是指比如公共楼道,园区内的小广场之类的等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比如电梯,路灯等等等等; (2)稍微官方点的解释: 我们辽宁这边用的 中第七章 第三节 第八十一条是如下定义的: 第七章 物业的维护 第三节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第导认近八十一条 共用部位乔叹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究劣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所以啦,综上所述,小区幼儿园不属于共用部位、公用设施。。。人家只是一个独立的特殊托管经营场所。 二、特例: 诸如小区幼儿园内侧和外侧的公共照明路灯,如果是开发商当时配套自带的话,就属于是共用设施。 诸如小区幼儿园周边外围的长有花草树木的绿地,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就属于共用部位公用区域,可以供大家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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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幼儿园是物业的配套设施,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