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和前夫因为他不想要小孩的事离婚了,当时他写了一张三万伍千元的欠条

给我,写明二零一六年还清,还有三年时间,我是想在既不影响他现在家庭和睦,又能让他按约定的时间把欠款还我,我该如何处理,?也许他己经把这件事都忘记了。
匿名用户    2013-11-19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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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先协商解决,不行在起诉

匿名用户    2013-11-19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