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问题,96年生的男孩子A和98年的女孩子B恋爱,B在读高中,A已经不读书,B的家长叫A赔偿B的损失

在村里算是个读书人,村民们有事总会来电话问问,求出主意什么的,最近碰上个问题,求大家支招。96年出生的A,上网认识了98年(不知几月份)出生的妹子B,B还上高中,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周末B经常跑A家睡。国庆假期期间B的家长C得知消息,就天天各种短信轰炸A及其父母,言明家里有个妹妹当支书,公安局里也有人,但是不想把事闹大,要求A及其家长赔偿B的损失(金额由A方自己度量给,给到满意才行),不然就报案。A的家长都是很软弱善良的人,前几天已经很想给钱了事了。我不觉得男孩子有什么违法犯罪的行为,两人算是自由恋爱,而且女孩子还站在A这边,所以就先稳住A的家长,要他们不要轻易给钱了事,有事再找我商量。我不学法律不懂法,我想有个底,男孩子在法律上没有什么错吧,如果B家长坚持报案,能以什么理由报案呢,求指点求指点,谢谢!
匿名用户    2015-10-10 12:05    

满意回答

我也不是很懂法律,我只知道满14岁了舞锈尺就不构脂点成犯罪逝扬了,可以反过来告他敲诈倒是真的。

匿名用户   2015-10-10 15:06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