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中县法院求助,4○岁的我前妻病死留下两小孩大的才10岁,现取妻24岁她头嫁说没生育,可我们
匿名用户 2014-06-08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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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因为你们结婚后共同生活并生育了孩子,因此,不存在退还财勒竞礼的问题。第二,生孩子花了6万多,不是社会抚养费吧?因为四川省的计生条例规定,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不受处罚的的。因此,6万属于你们共同生活花了的钱。 第三,离婚后,《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悟了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瓣搁涌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院会根据你说的实际困难,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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