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未婚生了小孩和女方分手后女方能通过法律祈诉男方吗

匿名用户    2016-01-12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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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索贵犯罪,法律不保护同居,但也不制劳锈竖裁,超生违反政策,但不违法,也脂柿不犯罪!

方文林   2016-01-12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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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婚生了小孩和女方分手,女方是否可以起诉男方要看女方的诉求是什么。 两人同居生孩子,如果是94年2月1日之后,这个行为属于同居关系不构成事实婚姻,不犯法,属于道德问题。 如果两人分手,男方拒绝承担孩子抚养费用,女方可以作为孩子代理人代替孩子依法起诉男方。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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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ra801sohu    2016-01-23 13:21

答案是肯定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负担子女的抚养费,不管有没有婚姻关系,都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但是女方的名誉费、青春费、精神损失费等就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了。我的回答明确吗

匿名用户    2016-01-14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