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按劳动法让我休产假,并在哺乳期解雇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我在深圳一家台资企业工作,2010年11月入职,于2013年6月17日开始休产假。按深圳劳动法规定,我应休产假天数为98天,难产假加30天,晚婚晚育加30天,按劳动法规定,我的产假应于2013年11月20日到期。但公司只在我休假的前两月给我正常发放了工资。并在十一月三日因我未回去上班,在不通知我本人的情况下,只在公司发表单方面申明,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并停止为我缴纳社保。请问我想申请劳动仲裁,应该怎么计算赔偿金额?并且我还有七天年假未休,是否也可以一并索赔?我符合晚婚条件,与2013年初休的婚假,公司并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给我14天婚假,而是只给了7天,还可以索赔吗?
匿名用户    2013-11-0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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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按劳动法让我休产假,并在哺乳期解雇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叶赫那拉闻多解答; 一、产假天数有何规定?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铜筝殖:2013-04-18;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和《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女职工趋辨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以上规定,并非你所说;“难产假加30天,晚婚晚育加30天”,是各增加15天,你给自已共多计算了30天。 二、“并在十一月三日因我未回去上班,在不通知我本人的情况下,只在公司发表单方面申明,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并停止为我缴纳社保,我想申请劳动仲裁,应该怎么计算赔偿金额?”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你应当属于“无故旷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评瓣能得不到任何经济赔偿。三、“并且我还有七天年假未休,是否也可以一并索赔?”;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依照上述规定,不知道你的"并且我还有七天年假未休'‘,从何而来?四、"我符合晚婚条件,与2013年初休的婚假,公司并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给我14天婚假,而是只给了7天,还可以索赔吗?" 1、不是你符合条件就可以,要达到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公司并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给我14天婚假,而是只给了7天”,不可思意。

叶赫那拉闻多   2013-11-08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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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障服务中心 。。 去咨询去吧·。。 不要怕· !让老公陪你去·。。无良老板·

匿名用户    2013-11-08 10:56

工作,2010年11月入职,于2013年6月17日开始休产假。按深圳劳动法规定,我应休产假天数为98天,难产假加30天,晚婚晚育加30天,按劳动法规定,我的产假应于2013年11月20日到期。但公司只在我休假的前两月给我正常发放了工资。并在十一月三日因我未回去上班,在不通知我本人的情况下,只在公司发...表单方面申明,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并停止为我缴纳社保。请问我想申请劳动仲裁,应该怎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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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11-08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