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死亡能否追究医院责任

老婆于5日晚见红,6日10点到渝北区妇幼保健院住院。入院后10分钟破水,后做了B超,抽血,胎监,除胎儿偏大外,情况一切正常,可以顺产。后老婆在病房等待。医生告知,胎儿为巨大儿,可能顺产有点老火,但是可以顺产,问我们是否顺产。我们决定先顺产。医生要求签字,说要签“要求阴道分娩,拒绝手术",并说你现在签拒绝手术,但是到时候需要手术,我们一样可以手术(其实这是医生为避免责任而欺骗患者)。后我签”要求阴道分娩,暂不手术“。之后医生来看过2-3次,说工口还没开完。下午3点左右,老婆进入待产室,并输了帮助宫缩的药。期间,医生来看宫口,非常粗鲁,老婆直看痛,而且态度非常差。6点半,其他医生都下班了,一个医生跑过来,看了下,说宫口开了5公分,到产房去看能不能生。于是老婆被送入产房。我们在外面等待。期间有人来送东西,医生就在哪里清点东西,至少20分钟。1个小时后,有来了一个护士进产房,另一个医生出来吃饭。没告诉我们任何情况,我们主动询问,她说娃儿大了,生起很老火。一直等到快9点,里面医生在打电话,之后连续叫来了几个医生,我们在外面着急,但是没一个人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一直到9点半,医生出来说,娃儿生了,但是窒息,刚抢救过来,需要马上转院!我在转院的单子上签了字,然后转到儿童医院。9日凌晨4点,儿童医院打电话说小孩情况非常严重,要我马上过去。我敢过去后,医生告诉我,小孩突然心跳减缩,已经抢救了2小时,大脑严重缺氧,脑组织严重损伤,就算治好了,也老火了,而且现在能抢救过来的几率非常小,全靠人工压心脏。小孩肺部吸入太多胎粪,有肺出血,肝功能也有问题,心脏有3级杂音。最后我决定放弃治疗。后来老婆告诉我,在产房的时候,医生还老是骂她,说耽误了她吃火锅。而且其间老婆说她已经没力气了,要求破腹产,医生说现在不行。而且态度非常差。我进去给老婆送水,那个护士做在一边在耍,没人管我老婆。而且进入产房一直到小孩出生,没一个人告诉我们任何情况。最后医院给我们的解释是,从入院到生产的整个过程都是正规的,他们没有任何过错。 不知道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请专业人士解答。
匿名用户    2011-09-1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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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医疗事故是举吴梅证责任倒置,就是说电梨典医院要证明他的治疗过程没有过错; 2、但是您需要证明:您老婆是抹电在此医院就诊以及所受损失情况。

匿名用户   2011-09-10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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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不必到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到其他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再直接到法院起诉医院。

戈云亭_MiSI    2011-09-10 11:25

1、如果要追究医院的责任,必须确认是否医疗事故,如果不是医疗事故医院不会承担责任; 2、从你叙述的文字看,关键问题是进行及时进行手术,原因是患方决策不够果断,医院也多次劝告,没有及时采纳医院的建议造成的。

戚家人    2011-09-10 09:54

先把病例收集好,不管医院怎么写的。记着,这很关键,因为如果现在不拿到手,打起官司来,医院会乱改的。 然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这个通常比较难,因为医院责任太重,严重可以追究相关医生刑事责任。 如果不能认定医疗事故,可以先起诉,要求医院赔偿,通常要再做医疗过错鉴定。 两家医院的病例都收集好,到时候让他们...两家自己掐,互相推卸责任,对那你比较有利。医疗官司通常不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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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9-10 09:45

匿名用户    2011-09-10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