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三年了,有一小孩,没有领证,算事实婚姻吗,女方现在起诉我争

在一起三年了,有一小孩,没有领证,算事实婚姻吗,女方现在起诉我争取抚养权,
匿名用户    2016-06-20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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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典侨瓣1994年2月1日以后的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岩训护。这种情况下最好辨怨是双方协商分割财产,同居前明确是谁的财产就归谁,同居期间购置的参照婚姻法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有子女还要考虑子女的抚养,保证子女的权利,适当照顾女性多分一点,最重要的是要互相体谅,照顾困难的一方

匿名用户   2016-06-20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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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规定: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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笪雅美_d4PK    2016-06-21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