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有关购买房东已离婚夫妻共有产权二手合同房的问题
匿名用户 2010-05-0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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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的问题有疑点三:其一为什么女方需要做公证给中介方? 其二你本人支付定金时,中介方没有把情况原委告知你么 ,合同里没有体现么? 如果是中介方没有告知饥抹你这个情况,你可以拒绝! 其三目前男方愿意签署补充协议,如果房子不卖我,可以支付垫付的双倍,但是这样的协议法律支持吗?称殊相 如果双方签订协议,民法上可以说的过去,但人想赖,你打官司也难啊 ! 最后的药舞建议:如果此房非常具有优势,值得,否则不建议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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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们想复杂了吧!我认为很简单啊,卖方的男方有法院判决书就可以直接卖了,不需要过户,再说还不行的话,过户时卖方夫妻到场签字就行了吧! 我有疑问: 1.30万如何付,难道合同上没写吗? 2.中介方如果是像21世纪的大公司就没问题,你是吗?
这么乱的事情为什么不事先问好了再交定金在办理啊,有钱也得花对地方啊!
1、程序是:先由卖方对房屋权属进行公证并更名。 2、前提是,要能办的下来房产证。房产证有不能办理的风险。因为开发商的尾房问题、初始产权备案登记问题、大产权抵押问题等都有可能造成房产证久拖不下。购买没有产权的房屋是没有权利保证的。房产证是所有权的凭证,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权利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
你还敢买吗?如此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