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请问,关于法律的,谢谢!我是一名幼儿教师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因11月28日突生疾病,所以第二天11月29日星期一就没去上班,去医院治疗了,让我妈拿了我写的请假条去幼儿园给园长,假条上写明了我因突生疾病,不能去上班,也写了因治疗疾病需要时间休养,但是没写具体休养时间,一直到现在12月14日都没去上班,一直都在治疗,期间也没去过幼儿园,也没给园长打过电话!还有就是,我本来在11月15日递交了辞职信的,园长没同意,但按照法律我12月15就可以结钱走人,我想请问,因为这次请假的事件,会不会影响我结的钱?或者说,我这段时间没去上班,算不算旷工?或者还有其他什么不好的影响? 谢谢,真的很急!
匿名用户    2010-12-15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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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肯定会有影响的,虽然法律赋予细俗劳动者有貌近休病假的权利,用工单位不能因为劳动者疾病等原因而辞去劳动者,但是却可以依据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劳动者获得报酬,也就是说他们不给你病假期间的报酬是没有一点问题的!如挤径叹果你已经不在乎这个月的工资的话,其他的不会有影响,上个月的底薪可以照拿不误。原因是你已经向园长请假,所以他不能那这个来扣你的钱!

关采萱_RBji   2010-12-15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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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可能会影响到你结的钱。如果没有请假这一事,对方应当结清你的工资至12月15日,但这期间有数日你因病没有上班,你上班期间应有的岗位津贴、全勤工资等费用或许有所影响; 2你因病没去上班属病假而不属旷工; 3这个工作仍然是双向选择的问题,你不想干可以正常走,当然在排除对方因你工作支付相关培训等费用的前提...下。 愿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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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寒云_nsNK    2010-12-15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