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谈恋爱,女方流产后分手,提出要求赔偿,是否有法律依据,而且这个女的还是小三,并且知道男方有女

友,并且男方两次提出分手,女方以死威胁
匿名用户    2014-05-18 12:17    

满意回答

无法律依勒旧导据〔亲,以丰你还可以骂她婊子哦,只是道德伦理上会谴责而吉训已〕

匿名用户   2014-05-18 12:25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女方知道男方有女朋友,那男方自己也应该知道自己有女朋友啊,也就是说男女双方是都有完全分辨能力的,也就是如果这两个人恋爱如果是错的,男女各占一半的错。再来说怀孕的事情,男女双方都是能够清醒认识到这个问题,双方都有方法可以避免怀孕,但是既然怀孕了,就说明双方都没有尽到避孕的义务,一旦怀孕流产,双方也是责...任各半的。也就是排除掉一方故意隐瞒自己有伴侣或被迫同对方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这两种情况,外遇的双方是都有责任的。在小三怀孕流产后,是可以要求男方就一半的责任提出赔偿。如果男方是故意隐瞒自己已经有家室,或胁迫对方维持不正当关系的,男方需要负全责,还需要视造成的伤害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换句话,即便是小三,男方也是同犯,如果男人出轨,责任不是家里的正太不做对,就是外面的小三勾引,那男人岂不是万事有借口了。男方作为一个精神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样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全部展开 收起
侨安柏_t84R    2014-05-18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