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具厂上班快五个月了,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不符合厂里说的那么多,我可以马上拿工资走人吗

匿名用户    2012-08-1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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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认倘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搂厘劳动葛究惠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况符合第二款规定,可以辞职走人,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顺便要求4个月的工资。 欢迎追问

母婴用户432342411   2012-08-1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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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纵横法律网-黑龙江鼎誉律师事务所-张仁东律师

匿名用户    2012-08-16 06:47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想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反映,并要求追缴自己所应得的工资。

匿名用户    2012-08-15 11:04

拿齐工资走人,这种厂太不可信了。下次记得签个“薪资单”,这样就算厂里拖着不签合同或者合同只签最低工资标准(很多厂都这样,少缴保险),也有据可依。我们厂就是这样的。工资都是按照“薪资单”发,薪资单是员工和老总都要签字的。

匿名用户    2012-08-15 10:45

没签合同,就不具备法律保护, 相当于人家说炒你鱿鱼就炒了。你应该可以拿工资走人。最好听听大家的意见。

匿名用户    2012-08-15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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