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一份八个月200元的保险费,公司并没有在每月工资里扣除,只是对工作不满八个月离职时不给予

与公司签订一份八个月200元的保险费,公司并没有在每月工资里扣除,只是对工作不满八个月离职时不给予退还,请问该合同是否合法?
匿名用户    2015-09-02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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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就职时利用优势地位要求提供押金、保险法、报名费、财务的情形,属于劳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称局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瓦涌裕,并依照坊暖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迷黧香   2015-09-0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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