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公司要求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事宜

我是2007年5月进入公司的,合同期到2015年5月。本人于2013年5月生下宝宝,产假结束后由于身体原因暂时继续病假中,公司人力跟我电话要求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麻烦想请问赔偿的具体标准到底应该是多少?是按上一年度的收入总和还是前十二个月的收入总和的税前还是税后到手来计算?烦请解答,谢谢。
匿名用户    2014-01-03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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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哺乳期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申请仲裁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匿名用户    2014-01-05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