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五个月才签劳动合同开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我在昆山一家台企工作了五个月(07年8月入司)后,公司才给我签订劳动全同(2年,劳动合同上约定从08年月1月1日-10年1月1日)/交保险.现在公司要辞退我,请问除了付赔偿金外,我可以要求公司再支付4个月的工资吗?劳动法不是说如果一个月还没签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就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吗?
匿名用户    2008-11-25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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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劳动合同法》是从08年01月01日开始实施的!之前不受此法

匿名用户   2008-11-25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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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是的

匿名用户    2008-11-25 14:47

不同意楼上所说,如找律师的话,你那点返的工资还不够,要自己保护自己!!! 但要求你出事上述证明,可以证明你07年8月入司就可以了,把材料交到当地劳动局就可以了,按工资的双倍返还。还可以打劳动局电话,看具体事项是如何办理的。

匿名用户    2008-11-25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