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衡阳晶珠广场的一名导购员,直属老版是多种服装品牌代理商,本人在她公司上班5个多月经同意离职…

值得我去办离职时,财务才告诉我,因我未做满6个月,因此之前5个月发的所有2金(养老金、医保)全部都被扣除...这点我入职时,她未作任何说明...因此本人当月本因拿1250元的工资本扣除后,只拿了420元... 请问她这合情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1-11-22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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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是不合法的。。但就是不好说。不过你一开始也没有问清啊,从理论上来说,试用期一过,你就开始转正了,那就应该给你发2金了,而这个没给你发,是不对的。。应该看看你当初签的劳动合同上是怎么写的。。再做定论。

匿名用户    2011-11-22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