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婚礼酒席也办了 而且有一小孩,现在女方又结婚了,我的礼金钱能拿回来吗?

匿名用户    2011-07-18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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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你们之间关系的定性问题。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省略处为第一项,不适合你的情况。)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我们国家自1994年以后已经不再有事实婚姻一说,也就是说1994年之后恨浅,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男女不再承认为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当然94年之前的还算。 第二点,财礼问题。 《婚姻法解释二》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条垃敲毯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减糟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三,孩子抚养问题。 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已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止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匿名用户   2011-07-26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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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这样的事情真的不敢想,,能拿回来的话为什么不拿呢.不过有点麻烦

匿名用户    2011-08-02 11:50

晕,怎么这样,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匿名用户    2011-07-30 21:22

这就看你要到的是什么样的人了、应该有机会

匿名用户    2011-07-30 19:26

拿不回来了

匿名用户    2011-07-3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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