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认知发展理论与幼儿园课程的关系
推荐回答
1、课程目标的定位 课程目标是教育目标的价值取向在课程领域的具体体现。我国《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提出了:以生活、卫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的培养,活泼开朗的性格的塑造为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因此,幼儿园课程目标要以国家的幼儿教育目标为依据,其远期发展目标应定位在激发幼儿的学习态度和情感;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对自身积极的自我评价,自主、自信等方面。中、近期目标方向要与远期坚持一致,近期的发展目标要有利于中、远期的发展。若近期目标的方向与中、远期目标方向相矛盾时,应服从中、远期目标,确保幼儿可持续性发展。 幼儿园课程近期目标的定位要以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为依据,既要考虑到质的问题,又要考虑到量的适度。如过多过细,就会束缚教师和幼儿的手脚,过于宏观,过于宽泛,则教师无从掌握和操作。幼儿阶段心智的开发,应着力于幼儿发现问题的积极态度和对客观世界的好奇心的培养。决不可超出幼儿年龄范围和身心发展水平,搞超前教育或掠夺性开发,以牺牲远期目标为代价,换取近期人为目标的实现。教育的超前性应体现在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教育手段上,而不是拔高的课程目标。 2、课程目标的形式和选择 在教育目标的设置上要因教育的偏重点,而选择不同的目标模式。如教育的偏重点放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上,行为目标的模式比较有效。若培养幼儿解决问题的能力,生成目标模式较为适合。若培养幼儿创新精神,表示性目标模式较为合适。 3、课程目标设置的建议 笔者认为,课程目标的设置应将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分级制定,将目标设计与过程设计紧密结合起来,由国家制定统一的最低课程目标,各省、市可酌情逾越统一的最低目标,制定省、市级统一的课程目标,目标不宜过细,制定阶段性目标即可,不可将目标细到每一节课。各幼儿园再根据省、市级目标,制定本园的课程目标,选择课程内容和教育形式。这样,既能保证课程目标与国家教育目标的统一性,又能确保其符合地区教育发展呈导的实际。既能保证幼儿发展水平的一致性,又不限制幼儿发展的主动性、教师施教的灵活性与幼儿园办特色园的积极性。 内容要符合幼儿的认知规律和实际需要 1、幼儿身心发展的敏感期 儿童心理发展的敏感期,是指儿童学习某种知识和行为比较容易,儿童心理某个方面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错过了敏感期或最佳期,学习起来就比较困难,发展比较缓慢。不同年龄对学习的某个方面有不同的敏感期。例如2—3岁是学习口头语言的敏感期;4—5岁是学习书面语言的敏感期。即2—5岁是幼儿提高语言素质的最佳期,幼儿园课程应将语言教学作为重中之重,其他学科应少设或在促进语言发展的前提下交叉夕缘进行。幼儿园课程必需考虑到幼儿身心发展的敏感期,分阶段,有重点,合理安排内容。而大局部幼儿园课程在内容设置方面没有体现这一点。课程内容多是各学科平均铺设,只追求形式上的“全面发展”和课程内容的全面性、系统性,没能真正尊重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规律。 2、幼儿的记忆规律 幼儿的记忆效果与事物的重现率成正比絮垃迷。因此,在内容的选择方面,要以幼儿身边的生活为主,以幼儿常见和经常接触的事物为主。教学进程也应该是螺旋式上升,尽可能在重现幼儿已有的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提升。但是,这里所说的重现,不是简单的重复和再现,而是以幼儿已有的经验为基础。 3、幼儿的生活实际 我国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在园平均时间可达9小时。三餐两点的吃、喝,外加拉、撒、睡、洗、穿戴等用去近6小时,除去每天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余下的是教育活动时间。也就是说,幼儿正式的教育活动时间每天只有一个多小时。事实上,幼儿在园的大局部时间都在忙于日常生活琐事,假如我们的课程内容脱离了幼儿生活的实际,只等在每日一个多小时之内完成我们预定的教育目标,势必造成教师为了完成教育任务而忙不择法,幼儿因达不到预定目标,失去自信而望同学厌。另外,课程的内容还应考虑到幼儿离园后的生活需要,如:幼儿在家要进行看电视、听音乐、打电话等活动,假如我们将这些现代化设备的使用方法作为课程内容的一局部,不是比讲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飞机是怎么飞上天的”,更能引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吗? 教育方式要尊重幼儿的兴趣情感和认知特点 其 一,在幼儿园课程的具体教育活动中,幼儿的兴趣和需要作为个体态度的重要成分,作为其学习的内部动机的重要成分,是教育者选择教育形式必需首先考虑的。幼儿阶段最大的兴趣就是“玩儿”。所谓的“玩儿”就是游戏。《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规定“幼儿园的教育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在幼儿园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游戏多被理解或演变为各种活动,如:美术活动、音乐活动、语言活动、体育活动等等,仍没能跳出“上课”的框框(到底怎样的活动才是游戏,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这里不加展开)。幼儿的需求和发展已经成为课程目标的中心指向,这不只因为幼儿的兴趣能有利于教育活动的有效进行,重要的是对幼儿人格、天性、权利的尊重。 其 二,要考虑幼儿的思维特点。教育学、心理学研究标明,儿童的身心发展有明显的顺序性,如思维发展,总是由具体实物思维到具体形象思维,再到笼统逻辑思维。3—6岁的幼儿,理性思维能力较弱,对事物的认识主要依赖于感性认识。 其 三,要考虑幼儿的记忆力与注意力的发展特点。3—6岁的幼儿注意和记忆特点是无意注意和无意记忆占优势地位,有意注意和有意记忆逐渐发展。幼儿的注意和记忆的发展,主要依赖于事物的物理性质;幼儿的兴趣和情感需要;活动中感官参与的数量;记忆任务的意识和活动动机。总之,幼儿的记忆是从机械记忆到理解记忆,从形象记忆到笼统记忆。 由此,对幼儿施教过程中,要针对3—6岁儿童知识经验贫乏、笼统思维较弱、注意力不集中等特点,设置形象思维活动为主,多采用直观教学法,为幼儿提供尽可能多的声、情、景、物、象、形、色等感性资料,注重幼儿的实际操作、实地观察活动,设置一些感官参与性强的活动,少进行笼统的讲解和原理的灌输。更不要总是问幼儿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