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你好,我要离婚了,想知道根据我的情况,小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谁?

女儿现在1岁10个月,在女方家里出生,由于男方不便,孩子户口立在女方家,孩子1个多月大就抱到男方家,办完婚礼后,女方随即离开,与男方一起外出工作,此时孩子刚两个月大,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至今。期间女方几乎没有过问过孩子的情况。男方每月往回寄奶粉钱,女方不管。目前男方工作稳定,女方无工作。经常吵架,决定离婚,现在双方都要求孩子的抚养权,现在的情况,法院可能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证据补充:本人收入证明,双方吵架不合的房东证明
匿名用户    2014-02-20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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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岁以下的一般判决随母,2岁以上抚养权方面,要按照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 抚养权归属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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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静枫_jwdx    2014-02-21 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