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问我跟我老婆结婚有十七年了、也没结婚证、去年他说要离婚:小孩子也不关、我有两小孩、生…

律师你好、请问我跟我老婆结婚有十七年了、也没结婚证、去年他说要离婚:小孩子也不关、我有两小孩、生活费也不给、你说我,没有结婚证的法律能管吗
匿名用户    2013-05-19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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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结婚登记,属于非法同居贵躬,无须离婚。但孩子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可到法院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险某孟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扬饥居关系处理。

匿名用户   2013-05-19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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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新婚姻法颁布以来,就绝对不承认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你以前没有领结婚证不受到法律保护。 孩子的问题,可参照以下: 1、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 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3.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2、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父母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若协商一成的,一般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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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5-19 12:47

解除同居关系,应该没什么问题

匿名用户    2013-05-19 12:44

1、自94年以后婚姻法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说法,按照你提供的信息来计算你们在一起的时间应为1996年。该期间以来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应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该期间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2、父母做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抚养义务,非抚养方应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1...8周岁,如不支付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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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飞荷_hSeY    2013-05-19 12:43

你是男的,还要什么生活费啊,软蛋男?

匿名用户    2013-05-19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