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派出所请问4岁小孩,需要更改姓名要经过哪些手续(现离婚状态)

匿名用户    2011-02-15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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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峡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宰行查。 “正当理由”通常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印菜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 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5、变更收养关系的; 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马夏菡_sb4Q   2011-02-15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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