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所公立学校教了11年的幼儿园 现在学校让我们签合同,但对以前11年的工作又不给一点补偿,怎么办?

在此以前从未与学校签过合同,现学校申明,如果不签此合同(一年),学校就给5200元辞退。请问这种合不合法?
匿名用户    2011-06-30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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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学校即使没和你签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以上,学校应眠耻崇该和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和学校交涉无果,可以去劳动仲裁,学梅劣校应该双倍赔偿。按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赔偿,11年就是11个月的泳呈薪资赔偿,而且是双倍的。

匿名用户   2011-06-30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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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一百不合法啊。可以到劳动。。。。和公安机关告他啊。

匿名用户    2011-06-30 22:05